離婚後孩子的權益
親權 & 扶養費懶人包──一次搞懂離婚後孩子的權益
想離婚卻擔心:「孩子要跟誰?誰來負擔生活費?」這篇懶人包,用最白話的方式,帶你快速掌握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核心法律重點、法院判斷標準,以及最常見的家暴衝突案例。
一、什麼是親權?
俗稱「監護權」、「扶養權」,法律上稱為「親權」,指的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照顧、教養、財產管理與法律代理等權利與義務的總稱,其核心原則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為依歸。
常見歸屬方式:
型態 | 說明 | 常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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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同行使親權 | 就重大事項(如就學、醫療、遷居)需共同決定 | 法院常會指定一方為「主要照顧者」作為日常照護者 |
單獨親權 | 全由一方行使,另一方僅有探視及扶養義務 | 家暴、酗酒、長期缺席等高風險情況 |
第三人監護 | 雙親皆不適任或已遭法院剝奪親權 | 重傷家暴、涉毒、重罪服刑等極端情況 |
二、什麼是扶養費?
「扶養費」就是孩子的生活開銷,包括衣食住行、教育與醫療費用。即使離婚,父母仍要按各自經濟能力共同負擔。
重點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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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親權歸誰,雙方仍有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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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探視不影響給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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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依雙方經濟狀況酌定,非一律平均分擔
三、談不攏怎麼辦?
離婚談不攏,別慌!法律設有清楚程序保障你和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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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解(強制前置):所有親權、扶養案件皆需先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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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處分:訴訟期間遇有急迫情形(如孩子安全、就學)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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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調解失敗,交由法院依法律與孩子最佳利益裁判。
四、法院怎麼判親權?──八大指標一覽
指標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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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齡 | 0–3歲多交由主要照顧者(通常為母親)照顧 |
子女意願 | 約7歲以上會被納入考量,年齡越高意願比重越大 |
日常照顧 | 維持熟悉生活環境與人際支持為優先 |
主要照顧者 | 日常就醫、校務聯絡、生活照顧的主要負責人 |
手足不分離 | 原則上兄弟姊妹應共同生活 |
父母適性比較 | 包括健康、品行、經濟、工作彈性及家庭支持網等 |
善意父母 | 是否協助另一方探視、不惡意阻撓或詆毀 |
家暴紀錄 | 家暴加害人通常不被視為適任親權人選 |
五、親權與扶養費的關係
重點:親權與扶養費沒有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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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親權,還是要負擔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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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金額依法院判斷酌定,獨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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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變動或孩子需求改變,任何一方皆可聲請調整
六、經典案例:家暴富爸爸 vs. 全職媽媽
在法院實務中,是否「有錢的一方」就能勝出?我們來看一個典型案例:
條件 | 爸爸 | 媽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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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高收入者 | 全職育兒 |
家暴紀錄 | 曾施暴 | 無 |
日常照顧 | 常外勤、少與子女相處 | 長期主要照顧者 |
子女意願 | 害怕父親 | 無不良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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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基於「家暴紀錄」+「主要照顧者」+「子女意願」,極可能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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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父親雖無親權,但因收入高,需負擔全部或多數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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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安排:若有暴力疑慮,可能限制為「監護型探視」或暫停探視
七、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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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重點: 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不是誰比較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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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責任: 永遠存在,不論親權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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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紀錄: 法院判親權的重要扣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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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程序: 先調解 → 不成再訴訟 → 必要可申請暫時處分
結語
婚姻的終點,不代表親職的終止。無論親權歸誰,父母對孩子的責任始終存在。善用法律、正當蒐證,並適時尋求律師協助,才能保障自己與孩子的權益,讓人生下一章更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