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不只是情變,而是法律戰爭?──侵害配偶權(下)
偷吃不只是情變,而是法律戰爭?──侵害配偶權(下)
法院怎麼認定「侵害配偶權」?
法院會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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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否知情對方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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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是否超越一般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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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持續多久、密集度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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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配是否受精神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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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明確證據(對話、照片、旅館紀錄等)?
實用蒐證5大方式
證據類型 | 說明 | 建議蒐證方法 |
通訊紀錄 | LINE、Messenger等曖昧對話 | 截圖、拍照並註明對話人與時間 |
親密照片 | 牽手、擁抱、進出旅館等畫面 | 可自查或委託徵信社合法拍攝 |
社群資料 | FB、IG曬恩愛、打卡內容 | 截圖並保存貼文時間、帳號資料 |
住宿/交通紀錄 | 訂房紀錄、叫車紀錄、車票收據 | 可保留發票、發送調查聲請法院調取 |
證人證詞 | 朋友或目擊者的說法 | 可申請法院傳喚出庭佐證 |
訴訟流程與應對建議
法律諮詢:尋求律師協助評估證據、擬定策略。如有經濟困難,可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民事訴訟提起:律師撰擬起訴狀,向法院提告,要求損害賠償。
言詞辯論攻防:提告方須證明婚姻關係、第三者與配偶親密程度及侵害情節。被告可反駁主張、要求減輕賠償。
小提醒:言詞攻防會影響法官心證,若擔心無法自行應對,務必委請律師協助辯論!
結語:婚姻若破裂,應該用理智止損、用證據說話、用法律保障自己。即使受傷,也別讓自己在法律上吃虧——懂法律,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