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問題不用怕,先從調解開始-認識《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調解程序

債務問題不用怕,先從調解開始-認識《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調解程序

 

當債務壓得你喘不過氣,每個月的卡費、貸款利息讓你夜不能眠,你是否想過:「我是不是快破產了?要不要申請更生或清算?」

 

其實,在你走到這一步之前,法律還提供了一條可能更溫和的路,那就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調解程序」。這不是法院直接判你還多少錢,而是讓你與銀行等債權人坐下來好好談談,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一、什麼是調解程序?

 

   簡單說,前置調解就是去法院請求「第三方」協助幫你和債權人(銀行或融資公司)重新談條件和自己打電話去銀行談不一樣,這次是法院出面,讓雙方坐下來,在有公信力的第三方(通常是事務官)主持,並由律師陪同下,重新協商還款方式,看看有沒有機會在法庭外和解。

 

這就像是給雙方最後一次「和平解決」的機會,如果調解成功,就不必再走更生或清算程序,不僅流程更簡單,也比較不會影響你的名聲或信用評等。

 

二、為什麼需要調解?

 

  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如果你打算申請「更生」或「清算」(讓法院幫你安排還款或處理債務),都一定要先走這一步

 

  法院安排債務人與債權人面對面談判,尋求還款條件的共識,盡可能在進入訴訟前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這不僅節省時間與成本,也更有彈性空間爭取合適的還款安排。

 

三、申請條件是什麼?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之辦理條件:

  1.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或協商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因素毀諾。
  2. 五年內不曾擔任公司負責人;或者五年內曾經但任過,但每月營業額不超不20萬元。
  3. 積欠債務金額低於1200萬元以下。
  4. 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疑慮者。
  5. 申辦當月往前算兩年內無財產異動及短期借貸。(道德風險,需要向法院提供合理解釋)

!!!實際情況應由律師評估!!!

 

四、法院實務上常見的調解方案

 

1. 分期償還方案:讓還款壓力平均分攤

  這是最普遍的一種調解方式。債務人與債權人(可能是銀行或融資公司)談妥一個合理的月付金,並拉長期數(有些最多到180期,也就是15年),讓債務 人不至於每月陷入極度拮据的生活。

 

舉例來說:債務總額100萬元,原本每月要還兩萬以上,但透過調解拉長期數後,可能變成每月還5,000元左右,持續分期償還直到結清。

 

2. 減免利息或免息方案:幫你脫離高利負擔

  不少債務人最痛苦的不是本金,而是不斷滾動的利息。在調解中,有機會與債權人談妥「只還本金」、「利息減免」甚至「全案免利息」的條件。這在某些銀行和融資公司實務中,並非不可能。

 

特別是當債務人有重大變故(如重病、家庭變故),或者收入極度微薄時,債權人有時會考量現實狀況同意讓利。

 

五、方案談不成怎麼辦?

 

  並非每次調解都能順利協商。若債權人堅持條件過高,或債務人償債能力極低,最終調解「不成立」也不必灰心。

 

調解不成立仍能接續審理債務更生或清算程序,債務人仍有機會透過法律制度爭取分期還款或債務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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