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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債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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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程序要向什麼人聲請?前置調解程序又要向什麼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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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置協商程序是必須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請求,並不是向法院聲請。
2、前置調解程序是向債務人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 委員會提出聲請,法院受理後原則上會由專門辦理更生事務之司法事務官進行調解程序,調解成立後法院會開立調解成立證明,對債務人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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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如何申請銀行公會前置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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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銀行公會之要求,債務人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前置協商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
5、近1個月國稅局所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及最近2個年度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6、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
7、勞工保險卡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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